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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非自建的房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是差额预交申报时不补税吗?-高顿问答

税、简易计税

    高顿为您提供税,简易计税相关问题解答,关于转让非自建的房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是差额预交申报时不补税吗?老师的解答如下:同学,你好呀:1.—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980-1260)×5%=436.00(万元)。2.申报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预缴增值税。答案中加了一个应该缴纳的436,又减掉了一个预交的436,不影响结果的。希望可以帮到你呀,有问题我们继续交流哈~